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辽宁大连紫航海鲜大饭店,保洁员拾金不昧将顾客遗失的2万元现金交到饭店后,反而被开除。之后饭店又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声,称是保洁员将钱交给饭店后,又想要回来据为己有,钱已经送往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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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西岗区有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后独家回应中国之声:针对“紫航海鲜大饭店保洁员被开除”事件,2023年2月26日上午,紫航海鲜大饭店所在的大连市西岗区有关部门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对相关情况展开调查。
专项调查组向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独家回应称:26日下午,调查组深入涉事企业进行了核查、约谈,调取了有关资料;26日晚间,到宋某某家中面对面了解情况;27日上午,协调当事各方当面坦诚交换了意见。
经查,宋某某拾金不昧行为属实,予以褒奖;涉事第三方保洁公司有关负责人在与宋某某沟通中处置不当,宋某某离职,在充分尊重其个人意愿基础上,西岗区有关部门协助推荐工作;涉事饭店内部管理不到位,对在事件过程中发表不当言论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在调查组的协调见证下,27日上午涉事企业负责人已向宋某某当面道歉并取得谅解。
调查组真诚感谢广大网民的关注和监督,共同营造崇尚善举、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
保洁员宋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原了今年1月28日的场景,当晚她在紫航海鲜大饭店清理洗手间时发现顾客遗落的一个布兜子,里面有两叠钱,她怕顾客走远,先是大声呼喊看到周围顾客没反应,才把钱交给了前台,希望有顾客能够回来认领,2月3日上午11点,近一周过去了,她看到饭店迟迟没有发布公告,也没有去寻找失主,就拨打110,向警方反映了情况,希望警方可以把钱取走。
10分钟后,宋女士接到了所在保洁公司领导的微信,在微信语音留言里,领导埋怨她“多管闲事”,没资格报警。领导说:“你要是这种行为,我跟店里是签合同的,给我造成损失,咱们工资里扣。在店里捡钱,捡什么都是归店里管,你有什么资格去报警?你算啥啊?店里不会报警吗?你真是分不出大小王来,你不知道给谁打工的?你来干活挣工资,有没有失主报不报警,跟你有什么关系?你捡东西上交完就完事了,跟你有关系吗?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还挺正义的。”
本来想做好事的宋女士无法理解上级领导居然嫌她多管闲事,称自己只是看饭店一直没有动静,着急找到失主,才报警,她不理解这样会对公司造成什么损失?宋女士说:“我就想找到失主怎么了?不对吗?我没有错!给他们公司造成什么损失?领导你要是扣我工资,那这可说不过去了。我就想找到失主怎么了?饭店为什么一心要这样做?饭店也不找也不问,就等失主来。这么多天过去了,如果没有人问,你想啥意思?捡钱、报警是我个人的行为,和你公司有啥关系?”
在受到质疑后,宋女士的上级通过微信直接通知她卷铺盖走人,如果饭店认为宋女士的行为没有对饭店造成影响,就不扣工资。宋女士的上级说:“你这样我一个小时都不用你的。我已经通知酒店了,从下午开始你不是我的员工了,你和酒店怎么纠缠,跟我一毛钱关系没有。你去主张正义吧,现在可以收拾东西赶紧走了。”
在事件发酵后,2月25日晚,紫航海鲜大饭店的店长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声,称是宋女士在将钱交给前台后,想要拿回来据为己有。他说:“我是紫航海鲜大饭店的店长,我们在这里也说明一下,首先初七晚上(1月28日)保洁大姐在紫航海鲜大饭店的卫生间里捡到了2万元钱,我们第一时间投放在财务的保险柜内,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交至辖区派出所?通常店内人员捡到客人遗落的物品都是暂时由店内保管,也方便失主第二天来认领,因为过了几天依然没人过来认领,保洁大姐两天之后过来找我,要把这2万元钱放在个人手里,据为己有。我与保洁主管沟通移交至辖区派出所。”
同视频里还出现了和宋女士沟通过的保洁公司领导,也称是几天后,宋女士要把钱据为己有,而且自己没有开除她。保洁公司领导表示:“捡到钱两天之后,她就想把钱据为己有。当时我知道这事以后,特别不同意,跟店里协商,这钱或者由店里去处理,或者交到派出所。后来第二天就把钱都交到派出所了。网上传,因为这事我把大姐开除了,并且克扣她工资,这是不属实的。她主动要求辞职,而且她离职以后当天下午我就把工资一分不差都结给她。”
对此宋女士称,她是拾金不昧,饭店这样的回复是对她个人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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