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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3月2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日通报,2020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分别是6000余人、9800余人、9300余人,近三成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国检察机关3年间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逾2.5万人,分析案件可知,绝大多数为自然人犯罪,并且共同犯罪比例较高。
最高检指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中,有的是行业“内鬼”泄露、倒卖个人信息,有的是通过黑客技术入侵后窃取,有的是通过网络购买、出售,犯罪手段、方法趋于多样化。这意味着司法机关查处难度更大。
被侵害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多样,包括电话号码、房产信息、车辆信息、信贷信息等。犯罪分子在获取这些信息后多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
最高检研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包括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问题严重、APP(应用软件)非法收集个人信息问题突出、网络聊天工具沦为个人信息交易渠道等。
据知,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持续高发势头,检察机关将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加强对上游信息采集、提供、倒卖等环节犯罪行为的全链条打击力度,重点聚焦金融、电信、房产、酒店、劳务中介等多发行业,依法从严打击行业“内鬼”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为促进源头防范此类犯罪易发多发,检察机关还将推动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常态化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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