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时娜)2023年春天的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的步履愈发铿锵。
伴随着沪深交易所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扩大规则正式对外发布,3月13日,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即将迎来史上最大规模双向扩容——沪深股通标的股票合计将增加1034只,调整后沪股通股票只数达1193只,深股通股票只数达1336只;港股通将纳入4家在港主要上市的外国公司,港股通股票增至560只。
A股上市公司全面拥抱境外投资者,内地投资者投资选择更加丰富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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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扩大,是中国证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的重要举措,对便利境内外投资者跨境投资活动、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协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光大证券首席宏观经济学家高瑞东表示。
互联互通 A股全面拥抱境外投资者
3月3日,沪深交易所分别正式发布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进一步增强沪股通、深股通股票选取标准的包容性,港交所也宣布符合有关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股票将被纳入港股通股票标的,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迎来全面双向扩容。
根据标的调入规则,沪股通股票基准指数由上证180指数、上证380指数扩展为上证A股指数,成分股覆盖将由沪市大、中盘股票进一步拓展至中、小盘股票,并且每个行业可选取的股票不再受数量等限制,成分股数量大幅提高。深股通股票基准指数由现行深证成分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扩展为深证综合指数,基准指数成分股基本覆盖全部深市股票,成分股数量较扩大前1000只大幅增加。
扩容后,沪股通标的增加598只至1193只,市值覆盖率90.94%;深股通标的增加436只至1336只,市值覆盖率提升至86%。
“标的范围扩大后,两市股票覆盖范围更为广泛,境外投资者参与A股市场的便利度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吸引境外中长期资金入市,A股上市公司将全面拥抱境外投资者,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长期价值投资理念。” 高瑞东指出。
与此同时,根据此次标的调入规则,港股通纳入股票标的560只,较现行港股通股票增加12只,包含4家外国公司,这也是外国公司首次纳入港股通。“此次扩容,便利了境内投资者开展多元化的投资选择和资产配置,也为香港资本市场注入更多流动性,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并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高瑞东说。
多位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的专家表示,此次互联互通股票标的全面扩容,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新征程、新阶段下,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全面提速的重要里程碑事件,进一步拓宽跨境投融资渠道,为内地投资者投资海外市场以及国际投资者投资中国市场,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持续优化 “互联互通”探路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路径
回顾沪深港通开通以来的发展历程,为满足两地投资者日益增长的跨境投资需要,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协同发展,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携手合作,不断扩大沪深港通标的范围,持续优化互联互通交易机制,不断探索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这一课题的更优答案。
截至目前,沪深港通北向累计成交金额为94.74万亿元,其中沪股通45.39万亿元,深股通49.34万亿元;南向累计成交金额为27.98万亿元,其中沪市港股通15.80万亿元,深市港股通12.18万亿元,互联互通已成为跨境投资的重要平台。
取消总额度、双向扩容每日额度,先后将不同投票权架构(WVR)公司股票、尚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科创板股票和ETF纳入标的范围,实施北向看穿机制、推出南向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优化外资持股比例披露门槛,规范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深股通返程交易,优化两地交易日历安排……互联互通机制不断拓展优化,畅通了境内外投融资渠道,已成为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中的一条主线。
稳步向前扩大对外开放方向从未改变
行业双向开放度持续提升,境内机构不断拓展跨境业务范围,外资机构来华展业便利度不断提升,沪深港通“货架”日益丰富,上市公司境外发行GDR,国际化产品体系逐渐丰富……近年来,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举措渐次落地,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步履铿锵,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方向从未改变。
“可以看到,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在稳步向前,包容性逐渐增强,考察效率进一步提升。” 招商基金研究部首席经济学家李湛指出,本次沪深港通股票标的范围扩大就坚持“放得开、看得清、管得住”总原则,在防范业务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深港通股票选取标准的包容性。考察效率也进一步提升。首先,定期考察至生效的时间间隔约3周,较现行机制下的相应时间间隔(约6周)缩短约一半。其次,符合条件的深市新股上市后最快约1个月可纳入深股通股票,较现行机制下约7个月才可纳入的调整效率有较明显提升。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应始终在平衡开放与风险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从提升投资者市场参与便利性出发,使投资者在安全、风险可控的投资环境下配置境内外资产。” 李湛说,此次股票标的扩容设置了调出条件低于调入条件的调整缓冲机制,减少股票标的频繁调入调出情形,同时针对股票标的调出设置了过渡安排,确保新旧规则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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