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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记者 孙满桃
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法报告提出,全面加强人格权保护,审结人格权纠纷案件87.5万件。在司法政策中完善人格权侵害禁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等规定,让人格权更有保障。
报告指出,审理侵害“两弹一星”功勋于敏、“杂交稻之父”袁隆平等名誉权案,让人格尊严免遭网络暴力侵害。审理“AI陪伴”软件侵害人格权案,认定擅自使用他人形象创设虚拟人物构成侵权。
最高法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余茂玉解读称,人格权是每个人对自己的生命、健康、名誉、肖像等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余茂玉说,报告列举了很多生动的案例。比如,在自家门前安装可视门铃却无意间拍下记录邻居进出录像,法院判令予以拆除。比如,在餐厅就餐被强制要求扫码点单并收集个人信息,法院判令停止侵权并删除客人信息。再比如,对于侵害“氢弹之父”于敏、“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名誉的行为,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严惩。
报告指出,审理请求返还冷冻胚胎案,保护丧偶妻子辅助生育权益,作出“人伦和情理胜诉”的温情判决。
余茂玉说,人民法院通过这一系列的司法政策和公正裁判,让人脸安全得到保障,隐私安宁免遭侵扰,名誉荣誉不被诋毁,人格利益更受重视,让人的价值、尊严受到法律的充分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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