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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管理性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确认民事财产权利和确认民事关系的行为,不具有行政管理的性质,因而不属于行政许可。
2、行政许可是对社会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行政机关对内部的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3、行政许可是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产生的行政行为,无申请则不产生行政许可。
4、行政许可是准予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实施行政许可的结果是,行政相对人获得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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