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龙山学校
2023年秋季学期新生及插班生招生公告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23〕22号)和《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深宝教{2020}7号)等文件精神及市有关会议精神开展转学插班工作,拟接收的转学插班生必须符合在深圳市就读的条件。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龙山学校招生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相关资料图)
一、招生对象
1、接受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生入学信息登记;
2、招收小学二、六年级、初三年级等少量学生;其他年级不招生。
3、学位申请不限户籍,以教育局核定规模为标准,按积分高低确定招生人数。
二、时间安排
1、6月26日至28日,学校在公众号发布招生公告,在校门公示招生信息;
2、6月28日至7月3日,学校招生办开始受理学生家长递交报名资料;
3、2023年7月4日至7月10日,学校通知初审合格学生到校录入系统,报送相应职能部门审核。
4、2023年8月27日-29日,按积分高低公示并通知审核合格学生到校注册、录取。
三、入学所需资料
(一)深户学生
1、学生出生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父母、学生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验原件收复印件。
4、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特殊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在宝安有效居住满一年的居住登记信息查询单(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时间和特殊住房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必须是2022年6月30日前)
5、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小一学生不需要)。
(二)非深户学生
1、学生出生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父母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验原件收复印件。
4、父母任意一方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号,截图打印居住证有效证明)。
5、父母任意一方在深有效社保“参保证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购买满一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6、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特殊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在宝安有效居住满一年的居住登记信息查询单(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时间和特殊住房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必须是2022年6月30日前)。
7、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小一学生不需要)。
四、其他须知
所有就读学生提交资料必须属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接受学生留级,否则,申请学位无效。
五、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755-27939718
六、学位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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