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
服务合同纠纷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进行处理,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服务合同纠纷能否请求死亡赔偿金?
服务合同纠纷一般不能主张死亡赔偿金。因为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因此,单纯的服务合同纠纷是不会涉及到死亡赔偿金的赔偿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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