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怎么算?
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是指服务业增加值与生产总值的比值。计算公式为: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服务业增加值/生产总值×100%。
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反映一个地区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反映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计算时,服务业增加值用第三产业增加值。一般情况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会逐步上升。
服务业增加值和营业收入区别?
经营收入和增加值的区别:
经营收入是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类似企业收入。事业单位存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其定价可以市场公平价格为标准,保本的基本上含有一些利润,类似企业营利活动。
增加值是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它可以按生产法计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计算。按生产法计算,它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按收入法计算,它等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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