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
1、未办理结婚登记;
2、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3、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开始同居;
4、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
5、事实婚姻的其他认定条件。
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如何区分?
1、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的,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同居的,如果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属于同居关系;如果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应当补办婚姻登记,不予补办的,属于同居关系。
3、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同居的,但截止到1994年2月1日仍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只是到了1994年2月1日后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属于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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