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五一”国际劳动节,作为劳动者的你,对与自身相关的法律了解吗?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该如何维权?人民网“人民说法”栏目邀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肖唯来答疑解惑。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肖唯介绍,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聘时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或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支付二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之后,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需再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直接证据。”肖唯说,若无劳动合同,劳动者应注意保留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如工牌、工资发放凭证、考勤记录等。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和加班费,劳动者能否直接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并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肖唯表示,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但赔偿金的获得需要以劳动者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处理为前提。需要劳动者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处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肖唯进一步解释道。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通过诉讼程序获得赔偿金。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实行法定解除制度。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需要符合法定事由并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构成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赔偿,赔偿金的标准是法定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肖唯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肖唯提醒,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周静圆)
(责编:王欲然、邓志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