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提三敢”目标要求,根据区委关于“干部执行力提升年”活动的统一部署,茌平区开展“承诺、亮诺、践诺、评诺”行动,建设一批“行动派”干部队伍,开设系列“亮承诺展形象·访谈”,邀请相关单位负责人“亮相”演播间,对与我们老百姓最直接关联的问题来进行政策解读。今天我们邀请到的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科长朱东平,为我们进行茌平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解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问
朱科长,请问符合当前政策支持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有哪些呢?
答
老旧小区是指 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多层住宅小区。
老旧小区改造是指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的活动(不含住宅拆除新建)。“十四五”期间,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且符合改造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2000年底后建成的小区,根据综合评定情况上报省住建厅批复后,可适当纳入改造计划,但建成年限不得晚于2005年12月31日,户数占比不超过当年改造计划国家规定的比例。
不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定范围:
已纳入未来10年内拆迁规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者拟以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与住宅相连的商业建筑设施;别墅、复式等高档住宅、违建小区、平房、危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已实现“一户一表”改造达到直供的、新增的专营设施不在改造范围;未经居民充分协商取得共识的,不得纳入改造计划。
问
好的,朱科长。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内容包含哪些方面呢?
答
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基础类改造内容,即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功能需求的改造;完善类改造内容,即满足居民改善型功能需求和生活便利性需要的改造;提升类改造内容,即丰富社会服务供给的改造。
在充分尊重小区全体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结合财力状况、小区现状,总体上把握“综合改造、基础优先”,确保整体改造效果。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基础后完善、先功能后提升的原则,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完善类、提升类改造能改则改。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基础类改造内容或其中部分内容,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问
朱科长,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申报方式及申报渠道呢?
答
(1)申报方式
①选派居民代表申报。居民代表原则上不得少于5人,小区党员优先。
②小区居民全体业主联名申报。
(2)申报渠道
填报改造意愿申请表、承诺书、民意调查表、老旧小区产权证明、专业化物业管理证明、居民签字等相关材料后,可以直接向小区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报送申请。相关部门优先将居民改造意愿强烈、参与积极性高、有出资意愿、有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列入改造计划,报区政府同意后,由区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审核盖章报省相关部门备案后实施。
咨询受理电话:
0635——4229599
编 辑:李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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