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流程图是怎样的?
起诉后,要按照以下的程序进行
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法院审查后,作出受理决定的在7日内立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会视为自动撤诉;
在立案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
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在立案后,法院组成合议庭,安排好合议庭的人员告知当事人;
法院安排好开庭时间和地点后,通知当事人和起诉参与人;
法院开庭审理后,会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诉讼程序;
法院调解成功的,将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法院即作出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解读:
1、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是,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仲裁委员会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三方原则组成仲裁庭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产生的代表依法申请仲裁。
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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