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送达方式有几种?
民事诉讼送达的种类有六种,分别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委托及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共送达。同时每一种送达方式都具相应的适用条件,不同的实际情况会采用不同的送达方式。
不能留置送达的几种情形有哪些?
1.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否认自己的身份,送达人员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无法确认受送达人真实身份,此时,无法适用留置送达。
2.受送达人不让送达人进门,更不会让送达人将诉讼文书留置在自己的住所,此时,无法适用见证留置,也无法适用拍照留置。
3.作为自然人的受送达人为躲避送达,白天上班,晚上不回住所。
4.作为自然人的受送达人居无定所,或者住所长期无人,又拒绝接受直接送达。
5.受送达人是已经没有住所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又拒绝接受直接送达。
6.部分当事人自行到法院签收裁判文书,但是看到裁判结果不理想时,便拒不签收,此时无法留置送达,后当事人又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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